离婚证可以不在户籍地办理吗
离婚证不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终止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件,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办理离婚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有关材料,询问有关情况,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自规定的30日期届满之日起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二、
寻找法网提醒您,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资料: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4.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三、
不能领取离婚证的情况大致如下:
1.离婚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
2.离婚一方或双方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离婚当事人下落不明;
4.婚姻双方不同意离婚,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的协议不是真实的想法,而是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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