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手续要哪些?
一、 办理手续需要哪些手续?
离婚证明手续主要包括双方户口簿原件、原件、原件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方式有: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到机关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体现在上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味着表达、归属、付款等。
2.,夫妻不能协商,只能去,法院决定是否允许离婚,同时决定监护权、监护费、财产分割、所有权等问题。
二、关于离婚法的具体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财产、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明。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
(二)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两年;
(五)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妇女不得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怀孕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但妇女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子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
以上是我国法律对离婚的具体认定和处理,相关事项的认定可以根据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合法处理。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则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起诉,具体情况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