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长被妻子举报伪造离婚证 男方:已受单位处分
去年11月,孙某芳与已婚8年的丈夫争吵后计划离婚,但在整理材料的过程中,却发现了一份离婚证。
但孙某芳并不承认这一点,“既然违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违法行为不能作为违纪行为处理。”
打算离婚,却发现已经有“离婚证”了
她怀疑丈夫想转移婚姻财产
孙某芳告诉红星新闻,她和丈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于2010年结婚。2018年3月,该男子晋升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洪门派出所副所长。后来,孙发现她的丈夫作弊了。”婚后,我没有工作。我同意我丈夫每月给我3000元的生活费,但他没有给我。我对这段婚姻感到绝望,并计划离婚。”
2018年11月,孙某芳在准备离婚材料时,发现两人已有离婚证。
“我和他根本没有离婚。为什么会有离婚证?孙某芳推测,这张假离婚证,与丈夫2017年7月在连云港市购买房屋有关,是丈夫想转让婚姻财产。“在这份离婚证明书中,我们在2016年离婚,他在2017年签订了购房合同。”
孙回忆说,在婚姻期间,她的丈夫陈提出了离婚,并提出了离婚协议,希望这对夫妇同意离婚,“在整个协议离婚过程中,他没有提到他已经在连云港买了一套商品房。孙某认为,丈夫陈某恭用假离婚证成功从银行贷款,并将房子写成自己的名字,然后与妻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没有提到他已经购买了一处房地产。
孙某芳说,她曾向连云港市海州区公安局纪委举报,答复是派出所一名辅警为了炒房,制作了离婚证,并以同事陈某恭的名义写下了购买的房子。但她认为自己与辅警素不相识,“离婚证上需要我的身份证等信息,光靠这个辅警,怎么能伪造呢?而这所房子的贷款抵押人也是他自己。“她希望有关部门能清楚地调查此事。
男方房子的认购书
男方:已受到处罚,婚姻纠纷已让律师介入
女性:违法行为不能按照违纪行为处罚
该男子陈某恭确认了“伪造离婚证”的说法。他告诉红星新闻,该单位已对此行为给予“免职”、“党内处罚”的处罚,“这件事已经过去一年了,但她一直牵着不放。”
陈某恭说,婚姻期间,妻子孙某芳与公婆长期生活在一起,“有吃有住,婚姻期间她也花了不少钱。”
陈某恭说,在婚姻期间,他的妻子孙某芳与公婆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她在婚姻期间也花了很多钱。”陈某恭认为,妻子反复举报,希望在离婚诉讼中获得更大的优势。
“她把自己变成了一个软弱的人,说她生病了,但事实上,去年我们在医院住院了很多天,给她做了全身检查,发现她的身体并不严重。陈某恭说,在过去的一年里,他的妻子在网上到处发帖披露他的个人信息,这段婚姻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已经被律师介入。
根据孙某芳提供的《关于给予陈某恭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2019年3月,陈某恭担任海州分局禁毒大队一级警官和一级警官。根据这一决定,陈某恭的主要违纪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这一决定是连云港市海州区公安局出具的。
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纪委负责人向红星新闻确认,该单位对陈某恭“免职”、“党内处罚”的处罚决定,对于“辅警同事想炒房,所以伪造离婚证”的动机,该负责人也确认了“情况属实”。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辅警已被开除。
但对此,妻子孙某某并不承认,“违法行为不能按照违纪行为进行处罚,既然违法行为,就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伪造离婚证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伪造离婚证是违法的吗?红星新闻采访了律师,两名律师都认为伪造离婚证书是违法的。
邓学平律师告诉红星新闻,伪造离婚证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明文件、印章; (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伪造、变造、变造的公文、证明文件; (三)伪造、变造、倒卖票、票、航空票、文艺表演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改变船舶发动机号码。
“根据第(一)项和(二)项,(违反者)应当行政拘留。
邓学平说:“根据第(1)项和第(2)项,(违反者)将被行政拘留。”,目前还没有明确的伪造证件数量标准。如果只伪造一本书,就不应该涉嫌刑事犯罪。假如陈某恭伪造3本以上,就有可能涉嫌犯罪。
北京君泽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虎认为,伪造离婚证书涉嫌“伪造、变造、销售国家机关文件、证件、印章”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陈小虎认为,陈某恭的行为也涉嫌转让夫妻共同财产。他的妻子可以起诉他并主张他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