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就等于离婚证?千万不要忘了走完最后一个流程
《婚姻法》明确规定,双方需要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使签订了离婚协议,如果对方不在,也不能独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此外,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两人是合法的婚姻关系,都是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自愿的。
协议离婚必须经过三个环节:申请、审查和登记。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明。在审查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特别是双方要求离婚是否真实、子女抚养、生活困难帮助、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明,注销结婚证明;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婚姻登记不在中国大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自领取离婚证明书以来,当事人终止了夫妻关系。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离婚协议书签的人不在,不能一个人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必须由双方亲自到场。由于向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将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签署离婚登记声明和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如果对方不去,他们就不能签字。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必须是办理婚姻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上,婚姻当事人无条件提出离婚登记。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接受无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的离婚登记申请人。
2、双方申请协议离婚的,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协议离婚申请是双方申请离婚的真实意图,并承担法律后果。
4、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或者帮助生活困难的一方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承诺。
5、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律行为。它涉及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利。这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为了真正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不得邀请他人代表或替代他人。
事实上,有了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一切都会好起来。在生活中,许多人应该把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视为离婚证书。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必须在一起。签订离婚协议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应该排在后面,或者先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