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只有以下两种方式: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法律委员会关于法院判决离婚当事人是否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答复》,法院判决的离婚判决具有离婚证明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向登记机关登记并取得离婚证明。
调解离婚案件后,调解书生效时,承办案件庭出具《离婚证明书》;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凭身份证和生效判决文件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出具离婚证明。
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只记录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离婚纠纷案件的法律文件号码、生效时间等必要事项,不再记录涉及个人隐私的其他信息。
办理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事项时,只需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无需向有关机关提供自己的判决或调解。
男女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应当颁发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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