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的离婚证怎么办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具有法律终止婚姻关系的效力。当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允许夫妻离婚时,当事人不需要申请离婚证书。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形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双方达成协议后,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明。
2.如果双方协议失败,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主持双方调解,签订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确认,调解不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即关系确实破裂,可以判决离婚并出具民事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允许离婚。
21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