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申请?离婚登记流程?
说到离婚,我不知道你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办理离婚手续?还是如何申请离婚?还是离婚登记流程?还是离婚登记流程?我相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但事实上,离婚最关心的是那些。让我们和离婚律师一起了解一下。我希望这对你有帮助!
协议离婚,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简单,写协议,双方讨论财产,子女监护权分割,到离婚登记处带结婚证、协议、户籍簿、身份证、协议三份,可以到离婚登记处申请离婚,申请30天冷静期,30天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两周或更长时间,双方都没有去,或一方未到,视为放弃,必须重新申请。
如双方就离婚、子女监护权、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可选择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
如果双方就离婚、子女监护权、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可以选择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1、男女结婚证原件;2、男女身份证原件;3、男女户口簿原件;4、起草三份离婚协议书;5、男女双方最近两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双方协商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在离婚协议中,有必要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债务处理。
2.双方携带身份证、户籍簿、结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港澳台增加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增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
3.申请后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只要一方在冷静期内后悔,他就可以随时到民政局撤回申请。
4.如果在冷静期间没有撤回。在冷静期后30天内,即申请后的第31天至第60天之间,双方需要再次到民政局确认申请,并出具离婚证明。这段时间不去的,仍视为撤回申请。
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异地离婚有两种方式。 :
1、协商一致的,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注:是任何一方离婚时的户籍所在地,而不是当时的婚姻登记所在地。
2、但是,如果双方的户籍发生变化,双方不再在原登记结婚地,不能返回户籍地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将不再简单,难以操作。此时,律师建议,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在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 现在住所法院办理离婚诉讼,在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很多当事人认为:我们双方已经讨论过为什么要上法庭这么僵硬?这也是对诉讼离婚程序的误读。事实上,当被告去法院离婚并不可耻,更不用说伤害感情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律师会联系法官主持调解,开庭时没有对抗,双方可以在友好协商的模式下达成调解协议,完全没有伤害和谐或不良影响。相反,只给双方带来便利。大部分上海法院对调解案件的诉讼费都有很大的优惠,比双方回老家办理更简单、更经济。还可以在时间上自由与法官约定。调解书出具后立即生效。所谓生效,是指双方收到调解书后第二天可以另行登记结婚。登记结婚时,可以携带一些调解书,无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离婚诉讼在内的民事诉讼的基本管辖原则是被告,即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在被告住所或者经常住所的法院起诉。因此,原告可以聘请律师,最好是被告住所的律师代表诉讼,这样可以节省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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