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办理材料需要哪些,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证明是男女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件。领取离婚证明时,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那么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离婚手续是什么呢?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离婚手续是什么?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罗承波律师回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
2、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两人回家等了30天;
3、以上30天,双方都不能反悔;一方反悔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协议离婚失败。
4、30天到期后,两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4、30天到期后,两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在第一个30天期满后30天内申请,逾期视为双方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撤销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
罗承波律师分析: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双方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诉讼离婚注意事项。
如果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差异,达成协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给予离婚判决,效力相同。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双方应提前准备,打印或手写无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现场签字。离婚登记前,最好联系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询问所需材料,准备齐全,避免浪费时间。
教育经验: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工作经验:在武警部队服役,在外资企业工作;专业知识:合同纠纷、婚姻家庭、金融证券、刑事辩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