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论常见的婚姻问题(8):起诉离婚后,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因争吵和愤怒而离婚的情况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经常根据热情同意离婚协议,这可能会签署一些对一方不利的条款。当他们冷静下来,害怕将来起诉离婚时,他们会根据协议分割财产。
那么,起诉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根据正常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只在民政局登记备案,取得离婚证书后,离婚协议正式生效。此时,除非离婚协议是由胁迫和欺诈签署的,否则不能轻易后悔或撤销。那是否意味着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不算数,起诉离婚时需要重新协商?
与一般民事协议不同,离婚协议具有特殊性。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离婚协议往往是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的真实含义,具有一定的目的,即以离婚为目的。该协议在目的实现之前不生效。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已登记离婚或者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未能协议离婚成功,一方在离婚协议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虽然夫妻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去民政局登记或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对双方没有约束力,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只能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可以签署离婚协议涉及财产分割协议作为处理财产的证据和参考,但不能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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