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所以接下来将由离婚证书补充网络小边为您介绍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在中国民法典中称为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起草离婚协议时,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4、抚养和教育子女;
5、住房归属;
6、其他协议(债权债务等)、
7、向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还应提到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等。
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合法配偶。也就是说,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离婚合意要求
要求“双方自愿”也就是说,配偶双方就离婚达成协议,这种意思必须是真实的、自愿的。因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造成的离婚意图无效。
3、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已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法定要件。“适当处理”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其中,适当处理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用如何承担、子女姓氏是否变更等。财产问题,包括合理分割和处理共同财产,分担共同债务,分配住房,对生活困难方面的经济帮助等。此外,上述条件也应包括在离婚协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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