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能谈谈吗?我丈夫和我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不回家。现在怀孕十四周多了。我有离婚证明书。我还需要证明吗?
婚姻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双方无配偶、三代以内无直系血缘关系和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lt;br/gt;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lt;br/gt;
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lt;br/gt;
如果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与外国人结婚,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在中国大陆结婚,男女应共同到大陆居民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lt;br/gt;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lt;br/gt;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lt;br/gt;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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