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操作流程详细说明
“刘律师,我上个月底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现在我还处于诉讼调整阶段。开庭时间还没有出来。民法典将立即实施。我当时离不开吗?”
“刘律师,我不久前发现我丈夫经常说加班很晚才回家。最近,有迹象表明外面可能有人,但我还没有决定是否离婚,并立即实施了民法典。将来离婚会很困难吗?”
“刘律师,民法典实施后,我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看网上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议论纷纷,会不会离不开?”
《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将于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民法典中的规定涉及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人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婚姻家庭制度的第五部分。《增广贤文》中提到,“一日夫妻,百世婚姻。百世修来同船渡,千世修来共枕眠。“两个人在一起并不容易,但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离婚率仍然很高,如何离婚已经成为民法典实施后普遍关注的话题之一。最近,许多客户来咨询类似的离婚程序问题。经过梳理总结,笔者简要总结了民法典实施后离婚手续的操作流程,供大家参考。
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由于篇幅有限,考虑到阅读感受,首先对协议离婚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撤销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明。”
根据民政部于2020年1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详细规定了协议离婚的具体操作流程。相信大家在网上和朋友圈都能看到原文,写得更加细致全面。总结如下三个步骤:
夫妻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如有结婚证遗失,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另一张结婚证办理,如果两次遗失,双方需要书面声明遗失,并将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转移到档案室,加盖档案专用章,然后办理。初审结束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收据》。初审结束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收据》。双方都回家了。
丈夫和妻子在收到上述收据后,冷静下来,花了30天时间。在这30天里,如果你后悔,不想离婚,你可以这样做:
1.主动撤回:持身份证和上述收据(遗失不能提供,但必须书面说明),到原收据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换取《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表》。
2.被动撤回:如无时间撤回,自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即收到收据后60天内),不得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步,冷静期过后,还是要离婚,30天内拿材料换离婚证。
冷静期30天后,双方仍决定离婚,所以在期限届满后30天内(期限届满后最后一天为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为期限届满日期),双方持有离婚协议(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协商)三份、结婚证、两张两英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和身份证,亲自向上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明。
以上是协议离婚所需的所有程序和程序。我相信你一定很清楚。如果您仍然有任何问题,请查询。
以上是协议离婚所需的所有程序和程序。我相信你一定很清楚。如果您仍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此外,律师需要提醒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影响诉讼离婚。请期待后续分享诉讼离婚的相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