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婚证明书,起诉离婚需要双方的户口簿吗?
如果是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需要提供双方的户籍簿;如果是诉讼离婚,不一定需要对方的户籍簿,在户籍法院,只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在对方经常居住的法院,只需要提供对方经常居住的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居住国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使(领)馆认证,与对方无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婚姻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我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者驻华使(领)馆认证,或者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妇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允许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