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后户口怎么办?
办理离婚证后,户口可以保持不变,可以搬迁,可以另设门户。
夫妻离婚后,户口不必迁出,可以留在对方身边,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夫妻有迁出协议或者判决或者调解要求的,户口必须迁出。
一是取得原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证明。
二是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迁出证明。
最后,持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首先,携带身份证、户籍簿、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办理同意迁入证明。
二是携带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办理准迁证。
找法网提醒,离婚证最早31天就能拿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当将有关证件退回,并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一般按户籍补偿,离婚户籍仍在男性,拆迁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按房地产、土地补偿的,与户籍无关,拆迁补偿归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所有。但是,有些地方的拆迁是按户籍补贴的,所有在拆迁地的户籍登记人都应该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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