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可以跨区办吗?
法律分析:离婚证可跨区办理。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可以向被告居住地或者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同一诉讼的住所和经常居住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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