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流程指南
近日,民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婚姻登记规定实施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经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明。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要求撤销的业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我根据民政部的文件内容制作了一个相对简洁的流程图。
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到拿到离婚证,双方至少需要去民政部门三次。
第一次,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一式三份书面离婚协议,到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接受后发送《离婚登记受理收据》,开始进入离婚冷静期。
第二次,双方在冷静期满后30天内共同申请。
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是实行的,但相应的问题,却还需要配套解决,
如何判断夫妻在冷静期间获得的财产的所有权,在此期间婚姻关系尚未终止,对方获得的收入是否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冷静的次数,如果一方在经历了冷静期后没有一起申请,那么下次就要冷静下来了?
冷静期适用于家庭暴力等不良离婚原因,如何规范在冷静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恶意增债等问题?
啊,不得不感叹,离婚真的比结婚麻烦。
但这只针对协议离婚,即双方和平分手,对诉讼离婚的过程没有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相关小组可以 编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二)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应当允许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 书籍、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在我们的实际判决中,除非有上述法律情况,一审一般不判决离婚。
我在想,法官拿着木槌告诉当事人,你们的关系还没有破裂,决定不允许离婚。
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的?你不知道人的感情破裂了吗?
最重要的是,这一系列措施真的能降低离婚率吗?用法律规章制度来规范感情真的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