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不领取离婚证明书是离婚吗?
没有离婚证明的离婚协议不是离婚。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登记的,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完成,即解除婚姻关系。现在有以下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订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填写离婚登记申请。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人员初审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出具《离婚登记受理收据》。
三、。自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将相关文件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五、登记发证。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人应当按照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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