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时签订的协议。许多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离婚协议失去了用处,结果自己不小心失去了离婚协议。那离婚协议丢了怎么办?办理离婚协议需要哪些资料?以下小编为您解答。

  

  如何补办离婚协议丢失?

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办?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是夫妻在选择离婚协议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订的协议。夫妻办理离婚协议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即在民政局留下归档。

  因此,夫妻离婚协议丢失后,请不要担心,因为离婚协议丢失是可以补办的。

  1、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需与配偶重新签订离婚协议;

  2、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可以持离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档案,复印离婚协议,并加盖民政局公章。

  补办离婚协议需要哪些资料?

  离婚协议丢失到婚姻登记中心补办,需要离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

  准备离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资料,补办离婚协议流程及所需材料。

  拿着准备好的离婚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和转移离婚档案,将离婚协议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所以补办后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协议。

  因为夫妻在办理离婚协议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即在民政局留下归档。只要你拿着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离婚档案,复印并加盖公章,法律效力与原件相同。

  失去离婚协议会影响再婚吗?

  1、如果你只失去了离婚协议,不会影响你的再婚登记,你可以直接按照正常程序处理。但是,如果你失去了离婚证明,你需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证明,然后办理再婚手续;

  2、此外,如果您失去了法院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人民法院的诉讼档案保管期分为永久、60年和30年;

  3、所以,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尚未被销毁,您可以联系法院档案保管部门,然后要求复制审判文件作为当事人,并加盖公章,您可以再婚登记。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离婚协议的性质。

  离婚协议的性质具有人身和财产的双重性。离婚意味着行使子女监护权和支付赡养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范畴,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范畴。在法律性质上,这两种关系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适用于离婚协议效力的法律。

  由于离婚协议具有个人属性和财产属性,换句话说,离婚夫妇签署的离婚协议不一定有效,生效时间与其他协议不同。此时,双方签字后,离婚协议只有在实际办理备案登记时才会生效。

  离婚协议为什么要妥善保管?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后一年内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但司法解释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法律赋予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有权在司法程序上反悔。

  因此,如果您婚后再次发生财产分割、监护权等纠纷,离婚协议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发布于 2023-07-31 07: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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