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后,由于有效的离婚判决与离婚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时自然不需要申请离婚证书,有效的离婚判决可以证明夫妻离婚。但是,如果是协议离婚,此时必须领取离婚证。
法院判决离婚后需要申请离婚证明书吗?
法院判决离婚后,无需办理离婚证明。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离婚判决生效以来,男女双方都解除了婚姻关系。因此,离婚判决生效后,无需办理离婚证明。根据规定,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而制作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强制性,一旦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离婚应当允许: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终止婚姻关系。
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夫妻关系破裂后,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一般选择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登记应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必须是办理婚姻登记的合法当事人。非法同居的,婚姻当事人无条件提出离婚登记。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接受无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的离婚登记申请人。
2、双方申请离婚的,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满18周岁、精神状态正常、能够充分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婚姻问题。
3、离婚申请是双方申请离婚的真实含义的表达,并承担法律后果。离婚登记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行为是排除外界的一切障碍和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说明原因。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或者帮助生活困难的一方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
5、双方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律行为。它涉及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这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为了真正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不得邀请他人代表或更换。
一审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上诉的,将生效。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后立即生效,夫妻双方正式解除婚姻关系。此时不需要特别申请离婚证明,因为有效的离婚判决与离婚证明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