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样本(离婚判决书还需要办离婚证吗)
有法院离婚判决书的不需要领取离婚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证证明男女双方的是通过法院办理的,在法院办理离婚后,不需要再去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离婚需要两种途径办理,一种是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离婚手续,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后,婚姻登记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以证明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另一种是在法院办理的离婚手续,在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后,法院发给双方的是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证明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两个部门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没有包含关系,彼此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明文件后可以独立使用,不需要再到另一部门进行确认。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并生效后,是不可以修改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离婚判决书生效,对当事人有拘束力,不能修改,另外对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当事人也不得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1.,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