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辽宁省建平县领离婚证流程
最近有网友留言了解辽宁省建平县2023年领取离婚证的流程。
自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来,办理离婚手续就没那么简单了,离婚证期也增加了冷静期。今天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一下『2023年建平县协议离婚的全过程』。
一、申请
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结婚证、户口簿;
2、有效身份证件;
3、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婚姻登记人对夫妻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的,应当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收据》。
婚姻登记人对夫妻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的,应当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收据》。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申请离婚,初步审查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验收收据,接受离婚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离婚登记申请。
经婚姻登记人核实后,发给《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确认书》。
此时,离婚失败。
冷静期30天到期后,如果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此时可以一起领取离婚证。
注意是共同的,就是两个人一起去。如果其中一方在30天领证期内未去,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此时,离婚失败。
如果你想再次同意离婚,你必须从第一步开始再次申请。
在30天领证期间,如果双方都没有后悔,也没有忘记领证,一起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则需要进行下一步审查。
审查时,双方应提交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结婚证、户口簿;
3、离婚协议书;
4、近期每人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审查结束后,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条的规定登记离婚,并出具离婚证明。
审查结束后,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条的规定登记离婚,并出具离婚证明。
恭喜你,离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