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离婚证日期写现在的还是过去的?
补办离婚证的日期以当时离婚的日期为准。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下面详细介绍一下。
补办离婚证的日期写现在还是过去?
补办离婚证的日期应当写入过去的日期,即实际发生离婚的日期。
离婚证明是证明离婚事实的证明,记录了离婚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离婚原因、离婚协议等。在办理离婚证的过程中,需要填写离婚证的发证日期。这个日期应该是离婚的实际日期,而不是现在。
为什么要写离婚的实际日期?这是因为离婚证明是证明离婚事实的证明,它记录了离婚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离婚原因、离婚协议等。如果将离婚证的发证日期写入当前日期,就会质疑离婚证的真实性。因为离婚证明的发证日期应该是离婚的实际发生日期,这样才能真正证明离婚事实的存在。
此外,离婚证的发证日期也会影响离婚证的有效期。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证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如果将离婚证书的发证日期写入当前日期,则离婚证书的有效期将从现在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实际离婚日期开始计算。这将缩短离婚证书的有效期,并可能影响离婚当事人的权益。
申请离婚证的条件: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完全自愿离婚;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5、一方或双方的户口为XX街或XX街的常住户口;
6、双方必须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在补发离婚证书的过程中,应将离婚证书的发放日期写入离婚的实际发生日期,以真正证明离婚事实的存在,保护离婚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