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书p图([蓝图普法]离婚常见的法律条款)
1. 协议离婚。通常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在夫妻感情、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已经分割清楚,达成一致意见后,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做好离婚协议的备案。离婚协议备案后,具有约束力;但并不具备申请强制执行的能力。若发生争议或另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出具生效文书后,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2.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第一次法院不判离;半年后再次申请离婚,法院就应当判离。
离婚诉讼中,常见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呢?
离婚相关的法条主要有《民法典》第四章“离婚”中的以下条款: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复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是《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的相关法条,涉及到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军婚保护、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复婚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等方面。关注蓝图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多年处理各类离婚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