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样本(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处理)
房产证夫妻双方名字的,离婚后房产分割后,可以将房产证上另一方的名字去掉,去名的手续如下:
1.带上五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去名;
2.在预检窗口提交资料;
3.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
4.符合去名的,会去掉名字,并发放新的产权登记证书。
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孩子的,而不是夫妻。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法律快车提醒您,如孩子尚未成年,其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因此,夫妻离婚无权分割。
不少人认为,孩子只能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份额就相当于白白送给了另一方。因此,在子女产权份额上,可能会产生争议。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1.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2.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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