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是指夫妻在协商达成协议后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的行为。自愿离婚的夫妇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亲自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两人自愿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离婚前的准备工作
1. 夫妻双方应认真考虑离婚决定,尽可能协商,寻求和解,达成离婚协议。
2. 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后,应当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写下离婚协议书,签字、盖章并保留备份。
3. 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应当清算财产并分割,协商抚养子女、抚养老人、分割财产等具体问题。
4. 夫妻双方有未成年子女的,应当考虑子女的监护权和探视权,达成共识。
二、离婚申请程序
1. 夫妻双方应当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申请离婚时,以下材料需提交:
(一)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二)夫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产证、车辆证、存折等财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子女出生证明、学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材料后,将安排双方进行调解,并在调解失败时,将夫妻双方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审理。
2. 提交材料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安排双方进行调解,并将夫妻双方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审理。
3. 如果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离婚诉讼将受理。
三、离婚判决程序
1. 受理离婚诉讼后,人民法院将责令双方办理举证、质证等手续,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
2. 法院认为离婚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的利益,妥善解决抚养、教育、探视未成年子女的问题,判决离婚协议有效,并颁发离婚证书。
3. 如果离婚协议不合法、不公平,或者离婚协议不能达成,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四、离婚的效力
1. 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2. 离婚协议生效后,夫妻婚姻关系终止,双方可自由再婚。
3. 离婚协议生效后,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权等。
综上所述,夫妻自愿离婚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准备工作、申请程序、判决程序和离婚效力。只有依法办理,离婚协议才能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