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样本(协议离婚全攻略:李迈律师为你解析流程与注意事项)
采取协议离婚方式时,多数人只知道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办理离婚手续应当携带什么文件?应当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办理周期需要多久?很多人对此一问三不知,相关手续的不明晰会导致离婚过程受阻、周期延长,因此我们需要对协议离婚的流程做一个全面详细的了解。
《民法典》第1076条、第1077条和第1078条对协议离婚做出了明确规定,民政部2020年11月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以下称为《通知》)在《民法典》规定的基础上对离婚流程进一步做出了细化,大致总结如下:
第一步:前往申请初审。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场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指夫妻双方进行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双方须携带并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申请流程即告一段落。
如果存在结婚证丢失的情况,根据《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
第二步:等待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需要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在此期间反悔不愿离婚,可以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到当时发回执单的民政局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领取《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或者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不去民政局申请离婚证,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后,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步:领取离婚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拿着三份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至此,协议离婚的离婚办理手续全部完成,办理周期最短为31天,最长为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