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样本(《离婚声明》的前世今生)
前段时间,署名汪峰与章子怡的同一份《离婚声明》现身网络,一度让事件男主角终于再次冲上新闻头条!当然,该《离婚声明》真假并不是本文的讨论范围,笔者是想借这个余温尚存的事件,为大家科普一下《离婚声明》的前世今生——离婚声明是什么?哪些人可以发离婚声明?离婚声明有什么作用?
《离婚声明》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在那个男性占主导的时代里,离婚不叫离婚,而叫“休妻”,因此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男子一般会出一则“休妻书”,也叫“放妻书”。不过,鉴于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伦理基础,大多数的休书都难免言辞激烈,对女性充满贬义,“和离”的已经很少,更不可能有给女性发布离婚声明的机会。
到近代中国,最为出名的《离婚声明》应该出自徐志摩之手。徐志摩离婚被称为“民国第一离婚案”,他肯定不是民国第一个离婚的人,之所以颇受关注,更多是因为他与发妻张幼仪离婚后公然刊发的《离婚通告》,并同时还发布了一首名为《笑解烦恼结》的诗歌。如此坦率地将自己的婚姻家事公之于众,且毫不掩盖自身追求幸福的决心,让当时的中国社会震动不小。
之后,才女张爱玲在和丈夫胡兰成不仅是结婚只凭一纸声明,分开之后也发布了一则离婚声明。凭张爱玲的文笔,无论结婚、离婚,两则声明都让人觉得情意缱绻、过目不忘,看得出当年的爱之深,也看得出后来的恨之切。
因此,近代的《离婚声明》不再是男人的“专利”,更代表青年男女那个时代的进步思想观念,声明的内容也不再以谴责女性或者对方的过错为主,更多是为打破陈旧、向往自由的精神表达。
再到现代,无论政要、商界大咖或者娱乐明星,稍有名气之人都可能在离婚之后通过自身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发布《离婚声明》。至于内容是否友好,要看双方是否和平离婚。像汪峰与章子怡的这种短短几百字就把解除婚姻、养育子女的事情一一交代的离婚声明,虽然看似波澜不惊,但至少把离婚的两个重点把握到位(也就是“感情破裂”和“子女抚养”)。至于其他关于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当事人不提,我们局外人也就更不用操心了。而也有人发布的《离婚声明》没那么客气,比如当年王宝强发布的离婚声明就简短有劲,与之后的离婚案可谓相得益彰,毕竟明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没必要随时给自己立人设。
讲到这里,总结一下,《离婚声明》其实不是法律文书,而是离婚当事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起草的有关离婚事件的单方说明。当然,有关声明的内容也可以经双方讨论之后共同发布。一般而言,离婚是否需要发布《离婚声明》全看个人心情,即便您不是大咖或者大腕,但只要您愿意,也可以发布《离婚声明》,比如朋友圈编辑一段文案也可以是声明。但要记住一点,只要是公开发布的内容就要注意侵权的问题,特别是像《离婚声明》这种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如果是未经查证的消息,还是尽量不提,也避免使用侮辱性、诋毁性的语言,否则可能涉及法律责任。不过,虽然发布《离婚声明》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行为,但是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系担任上市公司大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管等敏感职位的,因存在信息披露的义务,则应当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前段时间某地产集团老总和其夫人“技术性离婚”的事情被大家发现后不久,这位老总即被司法机关带走,虽然被带走的原因可能远远不止“技术性离婚”这一件事,但仅就“离婚未发布离婚声明”这件事而言,该老总也是存在违法风险的。
综上,《离婚声明》由来已久,本身并无好坏之分,无论是一别两宽的云淡风轻,还是血雨腥风的刀剑相向,外人也不应多加评论和干涉。但如果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公民个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权益,则另当别论。因此,法律虽然认可“离婚自由”,但《离婚声明》并不是法外之地,是否需要发布、该发布哪些内容、在哪里发布更为合适,如果您不清楚的,还是建议您咨询身边的专业律师,以免因小失大、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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