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是不是签字就可以)
异地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不是只签字就能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办离婚证的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带结婚证、证明被告一方在该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据。具体如下:
1.异地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快车提醒您,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的话,双方需要协议签订纸质的,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并且需要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