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再婚了,但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最近有网友留言——我要再婚了,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我要再婚了,但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现在再婚的现象越来越多,但是再婚的时候,离婚证丢了怎么办?再婚需要离婚证明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别担心,这种情况不会影响你的再婚。

       离婚后,您的户口簿已将婚姻状况改为离婚,再婚时,无需出示离婚证明。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未变更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离婚证明或者出具离婚证明书。

       如果您办理再婚登记的婚姻登记部门与以前办理离婚登记的部门是同一区域的婚姻登记部门,您只需在再婚登记时向员工解释即可在系统中找到您的离婚记录信息。

       此外,如果你通过诉讼离婚,找不到离婚判决,你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离婚判决的档案,你可以得到离婚判决。

       如果离婚后双方都想再婚,他们需要离婚证明。如果离婚的一方与他人结婚而不是离婚后的双方,他们还需要带离婚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有两种情况:

       1、一般来说,如果男女之间的原夫妻关系想在民政局离婚登记后再婚(再婚),婚姻登记机关将收回离婚证,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履行婚姻(再婚)登记后发给结婚证。

       2、民政局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将向双方颁发离婚证书;如果离婚(诉讼离婚)是通过法院起诉的,双方没有离婚证明,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或离婚调解作为离婚证明。

       第一步:证书初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管辖权,询问当事人是否仍维持婚姻状况;

      第二步:双方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注:《婚姻登记申请书》“声明人”一栏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不符合补领婚姻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人应当填写《补领婚姻登记审查表》和婚姻证明;

      第四步:补发婚姻证明。

       1、户口簿、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当事人(原件及A4型60克以上纸张复印件)。

       2、补领结婚证应提交双方3张2寸半身免冠照片,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有关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婚姻登记档案。找不到婚姻登记档案的,应当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找不到婚姻登记档案证明书”,并提供两个以上的充分证据,即原结婚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记录、近亲现场证明等。

       1、婚姻当事人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婚姻当事人中有一方拥有青白江区常住户口或者原婚姻登记机关为青白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

       3、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这种情况仍然保持在今天。

       注:当事人因故不能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注:当事人因故不能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说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承办机关、当前婚姻状况、委托理由、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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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3-08-02 2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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