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要提供分居证明吗?
离婚起诉分居证明是指离婚诉讼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夫妻双方已经分居一段时间,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具体的证明材料包括:
1. 分居协议书:夫妻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约定分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
2. 户口迁移证明: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已经迁出原来的户口所在地,证明已经分居。
3. 通讯记录:夫妻双方之间的通讯记录,如短信、电话、邮件等,证明已经分居。
4. 证人证言:夫妻双方的亲友、邻居等可以提供证言,证明夫妻已经分居。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离婚起诉分居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还需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
32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