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在当今时代,离婚是件非常普遍的事情,不少夫妻在离婚时选择好聚好散的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与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相关材料,让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和按指纹;
3、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填写。
协议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580
目录